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兴义镇白家沟村改建公路工程已由丰都县交委以《关于下达兴义镇白家沟村道路建设计划的通知》(丰交委计〔2014〕1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都县兴义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交委补助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丰都县兴义镇白家沟村改建公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丰都县兴义镇白家沟村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长10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4.5米,每300米设置错车道一处。包括200mm手摆片石垫层,50mm级配碎石基层、200mm c25水泥混凝土路面。
2.4 工程投资:约450万元。
2.5 工 期:1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
3.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发布。
招 标 人:丰都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丰都县兴义镇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1899676699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建委大楼424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70703090 135945618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兴义镇白家沟村改建公路工程已由丰都县交委以《关于下达兴义镇白家沟村道路建设计划的通知》(丰交委计〔2014〕1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都县兴义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交委补助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丰都县兴义镇白家沟村改建公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丰都县兴义镇白家沟村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长10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4.5米,每300米设置错车道一处。包括200mm手摆片石垫层,50mm级配碎石基层、200mm c25水泥混凝土路面。
2.4 工程投资:约450万元。
2.5 工 期:1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
3.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发布。
招 标 人:丰都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丰都县兴义镇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1899676699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建委大楼424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70703090 1359456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