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白家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5]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白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垫江县白家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垫江县白家镇场镇内。
2.3建设规模:人行道透水砖铺装总面积约14000平方米(包括路缘石、路边石、路灯安装等配套设施建设),建安投资约30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垫江县白家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图说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除行道树购置及栽种以外),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白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白家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5]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白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垫江县白家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垫江县白家镇场镇内。
2.3建设规模:人行道透水砖铺装总面积约14000平方米(包括路缘石、路边石、路灯安装等配套设施建设),建安投资约30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垫江县白家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图说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除行道树购置及栽种以外),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白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