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弘扬科技工作者创新发展精神,提升工程造价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工程造价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营造争先创优环境。根据《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章程》和《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工程造价分会制定了《工程造价评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造价评优管理办法:
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工程造价分会
2025年7月2日
工程造价评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弘扬科技工作者创新发展精神,提升工程造价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工程造价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营造争先创优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优活动由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负责指导和管理,工程造价分会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评优活动的对象是工程造价分会会员及其员工,评优表彰包括“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优秀工程咨询论文”“重庆市最美造价工程师”及“优秀会员单位”等类别。
第四条 评优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评优活动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具体时间安排以工程造价分会发文为准。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 评优活动应以单位名义申报,申报单位须是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工程造价分会会员。
第七条 优秀工程咨询成果申报类型及要求
1.项目类型
优秀工程咨询成果项目分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两大类,且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应为近3年完成的工程咨询成果,以咨询成果报告完成日期为准。
(1)建筑工程
1)评选项目类别包括:商品住宅、保障房、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综合商务楼、三层及以上独立地下室、体育场(馆)、游泳馆、球场、田径场、火车站房、航站楼、汽车站、博物馆、图书馆、歌剧院、购物中心、广电中心、多(高)层厂房等;
2)项目所涉及的建筑、安装各专业齐全。
(2)市政工程
1)评选项目类别包括: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斜拉桥、悬索桥、高架桥、人行天桥、城市地下隧道、过江隧道、人行过街通道、综合管廊、污水处理厂、给水厂等;
2)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齐全。
2.成果申报范围
投资估算编制(审核);概算编制(审核);预算编制(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工程造价鉴定;项目PPP咨询;全过程咨询;项目的EPC咨询等。
3.成果申报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要求;
(2)编制规范、依据合理、计算准确,具有先进的工程造价咨询理念;
(3)工程咨询成果文件内容完整、深度及质量标准均应满足工程建设相关规程或标准的要求,相关手续完备;
(4)具有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特点,综合效益比已经完成的同类型项目有明显提高;
(5)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或者成果鉴定,具有较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6)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要求委托单位有满意或良好以上的评价;
(7)凡申报前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评选。
第八条 优秀工程咨询论文申报主题及要求
1.论文主题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探索或实践总结;
(2)工程总承包计价模式探讨或实践总结;
(3)工程合同条件探讨或实践总结;
(4)全过程投资控制策略探讨或实践总结;
(5)工程变更或工程索赔探讨或实践总结;
(6)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数字化(包含AI)的探讨或实践总结;
(7)其他有关工程咨询的理论探讨或实践总结。
2.论文申报要求
(1)主题鲜明。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方向或突出问题,总结好的做法或成功经验,具有一定实用性、创新性、时代性和理论深度;
(2)方法科学。论文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分析和论证严谨周密,对解决工程实践应用问题具有积极作用,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3)文体规范。论文应概念清晰、论点明确、条理清晰,结构完整、资料真实,用词准确、编排规范,具有较强的表达力和说服力。
3.论文格式
(1)论文字数以3000-5000字为宜;
(2)中文标题字数不超过20个,摘要100-200字,关键词3-5个;
(3)字体、字号、行距:论文题目用小二号宋体。论文题目下一行用小四号宋体标注论文作者和单位。正文中一级标题用小三号宋体,二级标题用加粗四号宋体,三级标题和正文用四号宋体。参考文献用小四号宋体。数字和字母用Times New Roman字体。论文行距设置为固定值30磅;
(4)论文结构排序如下:
1)中文题目;
2)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邮编;
3)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
4)作者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籍贯、职务/职称、主要从事工作或主要研究方向);
5)正文(标题层次序号按1、1.1、1.1.1;2、2.1、2.1.1....排列);
6)参考文献。
第九条 重庆市最美造价工程师申报条件
1.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满5年及以上;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社会信誉良好,廉洁自律,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近2年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工程造价在50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咨询业务(前期投资咨询、决策投资咨询、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结算审计或全过程咨询服务),以咨询成果报告完成日期为准,且无咨询成果质量问题,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报送;
5.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更新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专业课题研究等,在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和专业理论研究中,贡献较突出。
第十条 优秀会员单位申报条件
1.遵守会员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2.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管理水平高,质量内控标准高,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模式和服务规范;
3.近三年内企业没有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批评等违规违法行为;
4.造价咨询专业人员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企业鼓励员工不断更新知识提升业务素质;
5.积极开拓市场,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行业社会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工程咨询改革与发展中贡献较突出,积极参与相关专业课题及标准研究,技术创新能力强,努力实现业务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7.维护员工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员工掌握行业先进技术、参加专业课题研究、编写专业论著和撰写论文等;
8.积极参与学会相关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党建、公益慈善等方面成效显著。
第三章 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 申报优秀工程咨询成果需提供如下资料:
1.《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申报材料》;
2.《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汇总表》;
3.优秀工程咨询成果申报企业承诺书;
4.造价咨询项目委托书或咨询合同复印件;
5.委托方或使用单位的评价意见(可提供项目履约评价表)复印件;
6.主要执业人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7.咨询收费票据复印件;
8.申报项目成果文件纸质文档;
9.其他需补充或说明的材料。
第十二条 申报优秀工程咨询论文需提供如下资料:
1.《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论文申报材料》;
2.《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论文汇总表》;
3.申报论文纸质文档;
4.优秀工程咨询论文申报企业承诺书;
5.其他需补充或说明的材料。
第十三条 申报重庆市最美造价工程师需提供如下资料:
1.重庆市最美造价工程师推荐表;
2.重庆市最美造价工程师候选人汇总表;
3.重庆市最美造价工程师佐证材料复印件;
(1)身份证明
(2)学历证明
(3)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明
(4)获奖证明
(5)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2项
第十四条 申报优秀会员单位需提供如下资料:
1.《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
2.优秀会员单位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造价技术负责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工程类其他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5.企业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及其职称证书;
6.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年度的内部业务培训证明材料;
8.企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9.年度内企业的项目获奖、荣誉称号或表彰、课题研究、参编的技术规范;
10.年度纳税信用等级;
11.年度企业参与的社会公益活动证明材料、校企合作基地及其他需补充或说明的材料。
第十五条 上述申报材料所需表格样式、数量、装订及签章等要求由工程造价分会年度发文时发布。
第四章 评选程序及表彰
第十六条 企业申报:各会员单位应根据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推荐,推荐的工程咨询成果不超过2项、工程咨询论文不超过1篇、重庆市最美造价工程候选人不超过1名,可自愿开展优秀会员单位申报。
第十七条 专家评审:工程造价分会对申报事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评审结果经工程造价分会会长会审核确定拟定名单。
第十八条 对外发布:对评选出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优秀工程咨询论文”“重庆市最美造价工程师”及“优秀会员单位”拟定名单报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核准后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及奖牌,同时在工程造价行业中进行广泛宣传。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企业参加评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严重失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 评优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评优活动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工程造价分会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